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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宏太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合肥宏太清洁服务有限公司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FCGZX-X20071240)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竞标资质的单位积极参与竞标。
一、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授权代理经销商资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时间及地点: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若有意竞标,可就以上项目在2008年1月8日下午15:30之前向我中心(采购四组3013)送达密封报价。本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四、供应商复函须知:
1、须递交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须提交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授权代理经销商资质证件(复印或影印件);
3、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复函报价应包含:产品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和询价要求包含的费用。
4、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5、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询价函、报价函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6、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向合肥宏太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一年)。
7、我中心将按同等条件下有效最低价原则选定中选单位。如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则由询价小组投票决定成交供应商。
8、供应商对本函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我中心将尽快予以答复。
五、付款方式:车辆及设施安装测试完毕经采购单位提货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办理付款结算事宜。
六、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长江剧院对面)兴泰大厦3楼
本项目联系人:凌云 电话:0551-2692116
传真:0551-2619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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