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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起合肥出租车有“新政令”,出租车司机拒载一次将罚500元
上下班高峰时期的“打的难”是省城很多市民头疼的问题,但还有很多出租车司机选择在这个时间段交接班。昨日,记者从合肥市运管处获悉,从3月5日起,出租车禁止在7:00~8:30和17:00~19:30这两个时期交接班,驾驶员凡在这两个时间段以交接班为由或在营运中以任何理由拒绝载客的,一律视为拒载都将受到重罚,一年两次拒载将“丢饭碗”。
合肥市运管处处长杨秀宏介绍,上下班时间是市民打车需求高峰时期,而出租车在这个时间段里交接班不载客,导致出租车资源减少,为此,从2004年起,合肥市就推行“错时交接班”制度,倡导出租车不要在上下班高峰时期交接班,到今年初,全市只有一半的出租车响应这一制度,改在其他时间交接班。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特别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段,出租车以“交接班”为由拒载的现象时有发生,市民对此反映强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此也提出议案提案。
为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在总结过去经验和借鉴外地好的做法后,合肥市运管处修改了《合肥市出租汽车“错时交接班”制度》。修改后的新《制度》规定,每天上午7:00~8:30和下午17:00~19:30的这4个小时里禁止出租车交接班。如果出租车在禁止交接班时间内交接班的、在营运时以各种理由拒载的、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择客”的,都视为拒载。
这一新政令规定,对乘客投诉拒载,特别是在禁止交接班时段内拒载的,经查实后,都将从严从重处罚。其中,一次拒载,对驾驶员处罚500元,停业整顿3天,并进学习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一年内发生两次拒载,吊销出租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两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驾驶工作,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延期半年审验;此外,还将追究所属公司的连带责任。
错时交接班为何难落实
早在2004年,合肥市就推行“错时交接班”制度,倡导出租车尽量不要在上下班高峰时期交接班。但是,“我要去交车,不顺路,不能带你”这样的话,不少市民在上下班打车时仍常听到出租车司机这样说。
错时交接班为何难落实?据出租车行业资深人员介绍,出租车驾驶员交接班时间与市民上下班时间一致,是过去的老规矩,很多驾驶员都形成了习惯,另一个原因是白班和夜班驾驶员的利润分配所致,“现在很多出租车是两班司机轮换,上下班时间是乘客最多的时段,两班司机都想在这个时段赚钱,于是就在上下班时间的中间段交接班,利润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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