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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小鹏,博主被判道歉赔偿

时间:2026-07-01   来源:腾讯新闻   编辑:王自然

  6月30日,小鹏集团法务部对外通报两起名誉权侵权案件的判决结果。小鹏集团法务部表示,近期,针对部分自媒体就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产品发表不实陈述、侮辱、诽谤等情况,公司已依法起诉相应账号运营主体,坚决维护公司名誉权。

  小鹏集团法务部称,2026年3月,广州互联网法院相继就刘红斌、张靓侵害公司名誉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刘红斌通过其今日头条、搜狐、网易号账号“我是奔波儿灞”、张靓通过其百家号账号“龙车Auto”公开道歉并向公司赔偿损失。

  依据小鹏集团法务部附带的图片显示,‌被告刘红斌侵权内容为掺杂“连刹车都做不好”、“用硬件参数偷换自动驾驶等级”等无依据言论,并使用“无耻行径”、“投机小丑”、“行业毒瘤”等侮辱性词汇形容小鹏公司,具有明显贬损意义;被告张靓侵权内容为发表的内容部分缺乏依据,主观上存在过错。法院判令上述二人分别通过涉案账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向小鹏集团‌赔偿经济损失。

  近年来,伴随着网络的便利以及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网络黑公关屡禁不止,部分媒体为谋取私利,不惜诋毁攻击、蓄意捏造虚假信息抹黑企业声誉、侮辱贬损企业形象,甚至操纵“网络水军”、“黑公关”等乱象也时有发生,而这种行为不仅对扰乱汽车行业的正常发展,还可能会重伤企业声誉,损害企业产品声誉与合法权益。值得警惕的是,虽然网络越来越便捷,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通过抹黑攻击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来博取眼球、攫取流量的行为,终将自食其果,受到法律的严惩。针对此次事件,小鹏集团强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公司将持续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